关于开展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和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发现我校部分科研人员在该出版社期刊发表文章的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现对在校内开展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和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科研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我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科研诚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单位加强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二、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请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1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撤稿论文同步开始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三、材料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112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如不存在撤稿论文则不需要报送相关材料。理工科单位请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文科单位请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

科技处联系人:李立    联系电话:029-88308032

社科处联系人:张彤    联系电话:029-88308192


科技处   社科处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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