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开展了陕西省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领域分类

42个专业类别(附件1),以健康促进与教育、合理膳食、科学健身、心理健康、烟草控制、环境健康等重要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精神障碍、传染病及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领域的专家为重点,同时兼顾中医药等其他专业领域。

已入选陕西省疾控科普专家库、陕西省中医科普专家库等其他省级科普专家库的,将优先进入相应专业领域进行遴选。

二、专家要求

本次推荐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纪律,组织纪律性强,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有良好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库工作,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三)热心健康科普和传播工作,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近三年,每年至少完成3项科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科普讲座、直播访谈、科普文章或视频等制作、科普主题活动、健康科普技术规范制定和科普工作指导等)。入选专家库成员后,每年应开展科普工作不少于5项。

(四)能够完成紧急科普、科普约稿、作品审核以及其他专家库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自动入选我省健康科普专家库,第一批陕西省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可继续参加本次遴选。

三、有关事项

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专家,重点考虑专家开展健康科普工作情况以及科普工作能力和积极性,确定专家能够积极开展健康科普工作,能够完成健康科普工作任务,专家所在单位能够为专家提供相应支持。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8月16日中午12:00前致电18091190921告知8月19日中午12:00前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综合专家库人员推荐表》(附件2,推荐人员超过1人的需排序,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字)、《陕西省健康科普专家库专家信息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420室,电子版发送至kexie@nwu.edu.cn。

联系电话:18091190921


附件1:陕西省健康科普专家库专业领域分类.doc

附件2:陕西省健康科普专家库专家信息表.doc

附件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综合专家库人员推荐表.xls

科技处 校科协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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